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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措施(试行)
来源: 作者: 日期:2021年12月28日 16:00 点击次数: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措施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营造重视青年教师、关爱青年教师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才,结合校(院)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加强青年教师政治能力培养。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首要任务,常态化开展青年教师“强党性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每年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党性教育”主题活动,每学期校(院)领导对青年教师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切实提高青年教师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条  对青年教师开展“通识”教育。在青年教师中开展读“四史”、读经典等系列读书活动,夯实青年教师做学问的思想、学术和文化根基,培养跨学科视野。充分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建立“教师读书交流群”,每月一次开展读书交流会,每季度开展一次规定书目知识测试或竞答活动,每半年编写一册青年教师读书笔记集。

第三条  积极推进青年教师上讲台。统筹主体班、研究生班等教学平台,为青年教师创造上讲台的机会,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主体班新专题申报原则上全部采取AB角形式申报,每个新专题申报都有青年教师作为B角参与。各教研部主体课程以“结对子”形式带动青年教师上讲台,有序推进主体课程传承创新。提高青年博士担任硕士生导师比例,力争三年内青年博士担任硕士生导师比例达到30%以上。增加青年教师在职研究生授课机会,打破职称职级限制,将所有专业方向相符且能通过备课的青年教师全部纳入在职研究生教师行列。

第四条  积极推介青年教师承担对外培训班次课程和到高校送教、到基层党校送教。每学期征集一次青年教师自主选学新专题,推介青年教师承担委培单位培训课程,对外培训班次在同一授课题目下多名教师中,优先推介青年教师授课。充分利用省教育厅和我校(院)开展思政课合作平台,优先安排优秀青年教师到高校授课。结合基层党校教学需求,优先安排青年教师“送教下基层”。

第五条  开展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精品课评选和教学竞赛活动。每年开展主体班优秀教学奖评选,设定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每两年组织一次校(院)精品课评选,设定青年教师精品课。每两年组织一次校(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不设定获奖比例,按照课程质量评定获奖等级予以奖励。教学竞赛一、二等奖获奖课程纳入主体班自主选学课程体系。

第六条  积极搭建青年教师资政研究平台。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申报校(院)重大和重点调研课题,每年设立校(院)青年调研课题3—5项,以相关课题研究为牵动,不断夯实青年教师调研基础,提升决策咨询研究能力。

第七条  做好青年教师研究成果转化服务。加大校(院)《调研报告文选》《送阅件》《决策咨询》等内刊刊载青年教师研究成果比重,在保证办刊质量前提下,每年青年教师研究成果的刊发率不低于30%。加强与校外其他优秀决策咨询载体合作,积极推荐我校(院)青年教师优秀决策咨询成果,提高成果转化率。

第八条  积极为青年教师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加大收集国内省内重要学术会议信息力度,建立学术会议信息发布平台,为青年教师参与高层次学术交流创造机会。谋划校(院)主场学术交流活动,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来校(院)作主旨报告,每年举办1期青年教师论坛,由专家参与互动并点评,建立论坛与主流媒体、学术期刊及知名网站之间的深度联系,为我校(院)青年教师提供展示学术风采的平台。

第九条  发挥好青年科研协作中心职能作用。依托青年科研协作中心,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调研课题申报和协作攻关,每年至少立项2项校(院)重大调研课题或省部级课题。根据需要定期开展青年教师理论研讨会、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

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到高校读博或访学。积极帮助青年教师协调联系高校和科研院所做好读博、访学等相关工作,取消青年教师在校读博期间的教研工作量考核要求,支持青年教师读博期间参与校(院)主体班、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校(院)学术期刊在青年教师培养中的作用,在保证办刊和文章质量前提下,原则上读博青年教师可在校(院)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青年教师博士毕业回校,同样享受引进博士配备笔记本电脑等待遇。

第十一条  强化青年教师进修培训和调研锻炼。拓宽各类培训渠道,积极向有关单位沟通争取,增加青年教师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级干部学院和知名高校进修培训的机会。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为青年教师搭建到基层一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和调查研究的平台,推动青年教师接地气、走基层。有计划安排青年教师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维稳、重点项目、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到自贸区、开发区、边境地区调研,到艰苦岗位、困难地区、复杂环境中锻炼。每名青年教师每学期参加蹲点调研、实践锻炼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常态化推进省委“六个一批”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到基层挂职锻炼,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交流任职,到党校系统内对口任职,驻村任第一书记。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优秀青年教师激励机制。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好且教研业绩突出的(教学上获得国家级精品课、好课程,科研上立项国家级重点以上课题或国家课题优秀结项、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决策咨询方面获得一级A类以上采用,获省级人才荣誉称号,以及同上述相当的突出业绩),可在职务安排上优先使用,在职称晋升上破格评聘,确因职数原因暂时无法聘用的,采取预聘或内聘等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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