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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工作丨关于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社科联 作者: 日期:2026年07月02日 09:11 点击次数:
各市(地)社科联、高校(党校)社科联,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团体会员单位,省级社科学术交流基地、社科普及基地,高校、党干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
现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本次拟招标课题共128项,每项课题经费1万元。申报课题须从《202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课题一览表》(附件1)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一)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了解国情、省情,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和学术前沿,具有相关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
(三)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能够按期完成、保证质量。
(四)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限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申报;申报人以外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二)课题报送材料为实名及匿名电子版,不需报送纸质版材料。实名材料含申报书(附件2)、佐证材料,申报书需盖章签字扫描为PDF,压缩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实名材料”;匿名材料含申报书(附件2)、佐证材料,均需将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等个人身份信息隐去扫描为PDF,压缩文件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匿名材料”。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存在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通报单位,撤销立项,且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四)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材料审核报送

(一)课题申报单位应及时受理申报,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审核各项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在申报书内盖章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课题申报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与申报材料汇总打包,发送至省社科联电子邮箱(ssklxhb@163.com),邮件注明“基地专项课题-单位名称”,逾期不再接收。

五、其他事宜

(一)本年度招标课题的研究周期为6个月、12个月两类,立项后未经批准不予延期。
(二)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倾斜: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掌握课题研究相关领域情况,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实践成绩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支持,申报人具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便利条件。
4.课题申报人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5.课题申报人为40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青年社科工作者。
(三)获准立项后,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报人须信守承诺、履行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题成果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联系人:李涵婷
联系电话:0451-82808210
附件:
1.202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课题一览表
2.202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书
3.202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汇总表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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