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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鉴之窗(三)——“以廉为宝”话廉洁
来源: 作者:纪检监察室 日期:2013年05月03日 10:59 点击次数:

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一日,有人得到一块宝玉,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有其宝呢!”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以廉为宝的故事其睿智幽默而富有哲理的丰富内涵相传至今,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廉政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国家吏治的重中之重明代思想家薛暄就把廉洁分为三个层次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下矣。”用现在的话解读,就是说廉洁从政有三种境界:一是理想信念坚定,道德高尚,严格自律,这是最高境界;二是为获取好名声而保持廉洁,这是其次境界;三是怕受惩罚所以不敢不廉洁,这是最低境界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追求廉洁的最高境界,以廉为宝。坚定理想信念,用心守护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以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行,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摘自2013年4月16日《龙江党校》,总第0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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