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一日,有人得到一块宝玉,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有其宝呢!”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以廉为宝”的故事。其睿智幽默而富有哲理的丰富内涵相传至今,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xml:namespace>
廉政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国家吏治的重中之重。明代思想家薛暄就把“廉洁”分为三个层次,“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下矣。”用现在的话解读,就是说,廉洁从政有三种境界:一是理想信念坚定,道德高尚,严格自律,这是最高境界;二是为获取好名声而保持廉洁,这是其次境界;三是怕受惩罚所以不敢不廉洁,这是最低境界。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追求廉洁的最高境界,以廉为宝。坚定理想信念,用心守护、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准则,以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行,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摘自2013年4月16日《龙江党校》,总第0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