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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媒体在廉洁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来源: 作者:jjjcs 日期:2012年04月11日 18:32 点击次数:

 

 

 李纯德

      媒体在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作为资讯中心,掌控反腐倡廉的话语权。媒体是现代社会人们了解各类信息、感知外部世界的主要途径。媒体通过为公众设置可资关注、思考和讨论的议题,对受众产生潜在的现实影响力,从而掌握话语权。媒体对反腐倡廉的话语权不仅表现在传播信息本身,更重要的在于通过传播的信息表达某种意见或倾向,进而影响受众观察问题的视角,促进形成对问题的主流看法和态度。这种话语权若运用得当,能够增强人们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反之,则有可能误导受众,使人们对反腐败形势产生误判,引起负面效应。
  
  作为监督渠道,充当惩治腐败的催化剂。公众借助大众传媒实施监督是媒体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历史个性,也是媒体的天职。随着社会的发展,媒体监督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被认为是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防患于未然、防治于未病,加强对腐败行为的预警防控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而媒体监督则可以在风险防控中发挥“预警器”的作用,促进问题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解决,实现反腐败工作党的领导与依靠群众的有机结合。
  
  作为舆情载体,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风向标。新闻媒介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环境监测、社会守望的基本职责。党和政府无论是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还是开展反腐倡廉建设,都必须高度重视媒体承载的社会舆情。反腐败工作与公共利益和民众感受密切关联,相关媒体舆情反映更为直接和强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有很强的启示意义和参考作用。反腐倡廉建设只有尊重和反映媒体舆情才能有效引领舆情,赢得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作为文化信使,担当廉洁理念的传播者。媒体依托语言这一载体,既对已有文化成果进行传播,也对当下各种文化现象及时反映,对人的陶冶教化作用正在日益彰显。传播和弘扬廉洁理念,是媒体的社会责任和重要使命。在廉洁文化建设中,必须注重借助大众传媒力量,通过大力弘扬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价值取向,倡导文明、健康、廉洁的生活方式等,才能不断压缩腐败言行的思想文化空间。
  
      媒体在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媒体信息存在失真现象。反腐倡廉本是严肃的题材,对报道的真实性要求更高、更严,但新闻失真,甚至是故意造假的现象却时有发生。部分媒体为了抢新闻、抢独家,不对信息进行核实、求证就仓促发稿;或者凭材料、凭“猜想”,主观臆造虚假新闻;甚至为提高点击率、收视率和发行量恶意造假,造成报道失真,对媒体的公信力产生了负面影响。
  
  舆论导向存在偏差。一些媒体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淡漠,在反腐倡廉题材的报道和解读中,出现娱乐化、庸俗化的倾向。尤其是个别都市生活类报刊和网站等新媒体在案件报道中把主要篇幅用在“深度”挖掘腐败分子堕落的私生活、大肆渲染花边新闻上,对贪官落马的警示教训却很少提及。这种庸俗、低俗、媚俗的报道不仅影响媒体公信力,还会误导公众的价值判断,对反腐倡廉氛围构成负面冲击。
  
  监督效力有待加强。尽管目前舆论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得到重视和认可,但其发挥的实际作用与具备的潜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仍有待加强。影响媒体舆论效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因素:被监督单位、部门及其上级机关干预过多,导致媒体有时“不敢监督”;也有舆论监督保障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外部环境不尽如人意,媒体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使得媒体“不愿监督”;还有党务、政务相关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的因素:由于难以掌握全面、详尽的信息,从而了解真实情况,使得媒体有时“不能监督”。
  
      增强媒体在廉洁文化建设中作用的建议与实践
  
  从工作体制看,需着重把握“领导”与“协作”的关系,吹好协奏曲。从总体上讲,党对媒体实施政治领导和有效监管,媒体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供服务,但具体到某一单位或部门,其与媒体之间往往并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更多地体现为工作上的协作关系。从发挥体制优势着眼,一方面,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媒体的领导,使媒体牢牢坚持正确导向;另一方面,要使公共部门走出怕媒体、躲媒体、烦媒体的误区,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主动向媒体提供反腐倡廉建设信息,把坚持党的领导与按新闻规律办事结合起来,把坚持正确反腐倡廉舆论导向与促进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多样化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近年来,梅州市纪委主动与媒体加强沟通协调,每年召开中央、广东省驻梅新闻单位、市主要媒体和特约评论员座谈会,商议确定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的思路、内容和方案,遇重要事项及时向媒体通报情况。
  
  从媒体定位看,需着重把握“引导”与“迎合”的关系,找准平衡点。新闻媒体既是站在时代船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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