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机关党建 > 党风廉政建设 > 正文
宪法修改体现新时代精神
来源: 作者:纪检监察室 日期:2018年03月12日 09:09 点击次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卓

修改宪法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连日来,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密切关注、热烈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及其修改稿。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张首映从宪法的三个定义出发,解读了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几十年来,我国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性转变,需要一部新的国家根本大法为党和国家事业提供坚实保障。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改革开放40年间,我国的治国理政实践发生重大变化,在新时代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中,需要一本新的总章程做指引。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党成立90多年、执政69年来,人民的思想观念、经济基础、生活习惯发生很大变化。宪法要体现全党的意志、人民的意志,需要通过修改宪法来进一步指导我们党和人民的行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是全国人民共同思想的集中体现,不仅是党的思想成果,也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意志。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体现了新时代精神,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在宪法指导思想上的一贯逻辑,体现了我们新时代新发展的实践逻辑。(本报记者 王卓)

 

Copyright© 2007-2020 The Party School of HLJ P.P.C.of The C.P.C. & HLJ province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编:150080
     网站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黑ICP备0600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