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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案例
来源: 作者:纪检监察室 日期:2019年11月27日 11:03 点击次数:

大庆市让胡路区张凤杰恶意举报

被行政拘留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26 14:22

  日前,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对张凤杰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凤杰因对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判决不服,恶意捏造该法院院长白某多次接受宴请,故意偏袒案件对方当事人枉法裁判等事实,并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大庆市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给白某造成了不良影响。

  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张凤杰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克东县宝泉镇红星村赵春亮

恶意举报他人被处分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19 15:38

  日前,克东县宝泉镇党委对红星村党员赵春亮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以来,赵春亮多次找到该村村民组长王某,请其在办理低保、危房改造过程中给予关照,因不符合条件被王某拒绝。2019年6月,赵春亮为泄私愤,恶意捏造王某耕种村机动地不交承包费,使村集体遭受损失的事实,实名向镇纪委举报,给王某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克东县宝泉镇党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赵春亮党内警告处分。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满怀彬为泄私愤

恶意举报受处罚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05 14:49

  日前,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纪委监委对满怀彬恶意举报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将满怀彬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移交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经查,2013年,塔河县交警大队将驾驶假牌车辆的满怀彬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驾驶证降型。满怀彬为泄私愤,恶意捏造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某在呼玛县三卡林场施业区和兴华乡毁林开荒9000公顷的事实,并在2017年至2018年多次向省委巡视组、地区公安局和地委有关领导举报,给王某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塔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满怀彬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恶意举报必追责!

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史宝林被处分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22 11:26

  日前,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纪委对呼中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党支部书记史宝林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史宝林因自认为工作中受到排挤,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捏造森林调查设计队队长贪污1000亩补植补造款的虚假事实,同时诬陷呼中区纪委监委有案不查,袒护森林调查设计队队长,并指使他人恶意举报,在当地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史宝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故意捏造虚假事实,恶意诬告陷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呼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史宝林党内警告处分。


心生嫉妒恶意举报

汤原一村党支部原书记被处分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15 11:35

  日前,汤原县纪委监委对香兰镇曾波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海峰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海峰在曾波村党支部换届不再担任支部书记后,出于嫉妒心理,受他人煽动,捏造了现任党支部书记高东波向纪检监察干部行贿2万元的事实,恶意编造虚假材料向市、县两级纪委举报,并将此虚假信息在村民之间传播。

  张海峰恶意诬陷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干部,在社会上、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鉴于在组织审查期间,张海峰能够积极配合工作,主动承认错误并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具有从轻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汤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海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哈尔滨市呼兰区兰河街道工作人员王春华因

诬告陷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26 09:58

  日前,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监委对呼兰区兰河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春华诬告陷害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春华身为党员干部,为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先后两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致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诉,手段卑鄙、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春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王春华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铁力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朱东华因恶意举报

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24 08:30

  日前,伊春市纪委监委对铁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朱东华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东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丧失,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上的正常工作调整;政治品行恶劣,为泄私愤,以他人名义捏造虚假举报材料,诬告陷害他人,手段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伊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朱东华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降至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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