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校(院)委会会议以“会前学法”形式,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常务副校(院)长周英东领学并作专题辅导,校(院)委班子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冯春婷,校(院)二级巡视员、名师和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要坚持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背景考量、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新增的5条和修订的66条内容深入研读,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发挥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开展好基本培训和其他重要培训,全面规范培训内容体系,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加强特色教材建设,强化学员管理。要发挥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作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有组织科研。要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统筹抓好各类干部配备,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要抓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弘扬教育家精神,始终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强化办学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系统观念强化业务指导,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办学治校工作效能,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更好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以贯彻落实《条例》的实际成效推动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办公室
编辑:苗 地、汪 振
摄影:成哲嵘
一审:李金柱
二审:王孝忠
三审:侯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