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将于2012年5月31日正式实施,目前已进入一星期启动倒计时。这是全国首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地方性控烟法规,我市届时将成为国内首个实行室内全面禁烟的城市。
为贯彻《条例》实施,进一步推进健康校园建设,总务处于5月24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对《条例》及吸烟的危害进行宣传,并于5月31日起,在教学楼、学苑餐厅、学苑公寓、卫生所实行全面禁烟。
总务处围绕禁烟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全体教职工、学员等进行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鼓励吸烟者戒烟,自觉遵守《条例》,形成禁烟的良好氛围;在教学楼、学苑餐厅、学苑公寓、卫生所等重要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在教学楼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特别是在学苑餐厅,由于就餐时教职工相对集中,为营造一个健康无烟的就餐环境,更要加大禁烟宣传力度;对进入上述场所人员进行宣传,做好解释工作并劝阻吸烟。
希望广大教职工支持禁烟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有效监督,珍惜健康、远离烟害,为争创无烟校园作出切实的努力。
(总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