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部门:
2008年选聘的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任期已满,为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校委决定重新选聘一批校级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现将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一线教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返聘人员和行政人员)。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学术品质和职业道德,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具有较强的教研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在本学科建设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重点学科带头人要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以下;后备学科带头人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
三、申报人员具体条件(详见《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后附)
四、申报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要明确申报的职务和具体学科,申报学科原则上应为二级学科,具体学科名称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版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后附,到校园网上下载)
2.申报人需要填写《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后附,到校园网上下载),业绩成果为近5年成果(2008年1月—2012年12月)
3.报名时间:3月11—15日 地点:组织人事处235室或214室
联系人:姚士伟 赵 勇
注:上届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需要重新报名(已是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除外)。
组织人事处
2013年3月11日
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后备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及代码国家标准
聘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