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从根本上可以分为自发和自觉两大类。自觉包含一定程度的自发,自发又蕴含一定程度的自觉,两者交互于道德知情意行的形成与发展之中。自觉作为自发的逻辑延伸与发展,是人们在道德实践过程中超越自发,有目的、有意识地探索掌握并适度运用客观规律的自由状态。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规范,在社会关系调节、个人品质发展和精神境界提升中起到动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在个体的生存与发展中,德是首要、是方向。道德自觉是贯通自发与自觉,在道德生活中树立理想人格的知行统一过程。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保持其主体性、独立性和能动性固然重要,但通过道德修养和履行社会责任,自主、自愿、自觉地达成人格完善和社会和谐,是一个人始于内在心理认同、成于个体自觉实践、终于社会理想实现的道德生成体系。
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将人的自我提升置于重要位置,强调个人内在的道德成长。其中的内圣成德之教,如厚德载物、仁爱谦和、尚义行礼、乐群贵和、反求诸己等德性精神的总结和概括,均是从道德自觉的角度对由内而外、由己及人的传统德性伦理思想的诠释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崇的从正心诚意修身齐家到治国到平天下,这一环环相扣的逻辑序列,明确将修身置于核心位置,从内向的认知到外向的实践,搭建了从个人、家庭关系扩展到社会关系,推己及人、由近及远的道德自觉过程。孔子言:“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在现实生活中,接受何种道德观念、遵守何种道德规范、树立何种道德理想、选择何种道德行为、达成何种道德境界、度过何种道德人生,无一不受主体道德自觉的影响与支配。在道德自觉的过程中,虽然认识自觉、情感自主、选择自由不能完全构成道德行为的基本特征或前提,但是主体可以通过加强道德修养和精神世界改造,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等维度对“我之为我”进行终极追问,从而实现人类在道德实践过程中对自我思想和行为的自知、自明、自晓、自主,使自我之心、自我之行、自我之境与道德真理、价值规范的普遍性相一致、相融合、相统一,进而在提高道德主体的道德水平或道德境界的过程中,将德性之知转化为德性之行,提升德性之境,实现主体在道德自觉层面的自由。
人作为道德主体,既是意志主体,又是价值主体,更是实践主体。人类的道德生活史,展现了道德由自然自发走向自由自觉的历程。在卢梭看来,道德的力量根源于人内心的道德自觉。作为人内在禀赋的道德自觉,既与所受外在教育、禀受何种伦理价值标准相关,又与基于自身处境的利害考虑与利益权衡相关。《孟子》有言,“吾尝闻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将人的良知良能作为道德主体的自觉意志,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作为道德情感与道德实践的自觉,实现对自我的控制、认识和发展,使主体达成改过迁善的抉择。道德自觉行为作为道德自觉的外化形态,其与道德自觉意识共同构成道德自觉生成与发展的全过程。《论语》有言,“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即作为具备道德自觉的君子而言,要有一种处世态度、价值追求、恢宏气度,更要有对道德规范和自我行为的内在认同和主动约束。古人对人之为人内在道德根据的追问和反省,正是发挥自身主体的价值和道德理想的力量,从他律到自律再到自由的层级递进过程。
二
道德的关键在自觉,自觉的关键在自我。人作为主体的自觉、自愿、自主的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自觉的最高向往和追求。道德自觉是人在德性养成过程中充分自主地塑造道德人格,推动自我朝自由全面的方向发展的重要机制。从本体论上看,自我的存在是道德行为之所以发生的前提,道德境界的日臻完善也是以道德自我为出发点和实现路径。个体认同的道德理想、追求的道德目标、形成的意义世界、建构的规范系统,只有通过自身人性的发展形成道德自我,并通过个体的后天努力和社会对个体的塑造,完成向现实的道德自我的转换,才能使人真正成为合目的意义上的存在。自先秦儒家以来,传统人性论、人道论都强调存心养性、反求诸己的道德修养理论,就是从根本上肯定了道德自我的自在价值。孔子提出“见贤思齐”“内自省”的修养方法,孟子发展为“尽心知性”“反身而诚”的修身主张,程朱学派主张“居敬穷理”,陆九渊、王阳明提出“心即理”“吾心之良知”及收拾精神自存本心的观点,清代学者批判理学禁欲倾向、强调经世致用的理论,都是对道德自我价值主体性的高扬。
道德境界的提升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人只有主动地、自觉地、有意识地做出某种行为,且对这种行为的意义、过程和结果有着充分的自我意识,才是符合道德原则和价值规范的自觉行为。《管子》强调,“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个体最容易执着和难以战胜的就是自我。道德之于自我的意义,在于个体通过对人生、社会和自然的觉悟并日臻提高,超越个体道德由自然自发走向自由自觉过程中难以规避的片面、狭隘与偶然,进而在把握自身的认知、感情和行为的过程中,通过德性自律、道德践履、心性完善的道德自觉生活,深刻领受人性之真、人生之美和精神之善。王阳明写道,“个个人心有仲尼,自将闻见苦遮迷。而今指与真头面,只是良知更莫疑”。即是从良知的角度对道德自觉的推崇和强调。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自觉将人性本善和天人合一作为其理论基础,一方面通过内在精神性基础的体证仁心,另一方面通过通达终极性目的的天道,借重涵养、察识、居敬、穷理、读书、静坐等修养形式,提倡人的道德本心觉醒,使主体在认识和发展自我中实现身、心、家、国等要素之间的相互转化,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习得并践履道德,不断完善自我,完成生命的意义,从而实现道德自觉。
三
道德自觉是贯穿于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历程中的重要命题,始终是推动个体道德完善、社会道德进步的重要力量,也是维持社会的稳定、生存和延续的道德基础。《中庸》强调,“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自我规范是道德行为发生的内在动力,而社会规范则是道德行为得以实现的外部保障。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道德规范的完整体系。冯友兰曾将人的自觉意识称为“觉解”,并用极具中国哲学特色的“知觉灵明”来指称人类觉悟的最高境界。从知觉、感知的“觉”,到理解、感悟的“解”,本身就是以自我的建构和对该建构的理解与认可为基础,觉察其存在、知其所以然,进而通过人的生理自我、心理自我和社会自我的互依、互递和互进,探究人之本性的奥秘和意义的过程。道德自觉是一个既包含人对宏观道德准则“天”的体认,又包括在这一宏观准则下对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的认识,进而对自身道德状况进行审慎反思与内省,并自觉使用规范和准则来维护、完善和成就自身德性,达到内心平衡和谐的过程。我们在推动道德自觉形成的过程中,应素位安分、知己不足,运用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通过善恶、对错等标准来评价和约束行为,从日常小事做起,不断提升个人的自觉程度;还要对自我在社会发展中的道德使命、伦理责任有清醒的体认,扬善弃恶、激浊扬清,不断升华自我的道德境界,并内化为自我的生活方式和自觉追求;进而启发整个民族与社会反思自身的生存境遇,洞悉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彰显中华民族的道德自信、文化自信,为推动社会进步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而深远的道德力量。
【作者:王乐,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哲学教研部伦理学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