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负责校(院)对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开展业务指导联系工作。
(二)职责范围
1.建立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信息交流平台,对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对上联系和对下指导工作。
2.负责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日常和年度信息传达报送、综合汇总等工作。
3.负责组织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工作。
4.组织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竞赛工作。
5.负责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指导下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评估工作。
6.负责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等工作进行调研,协调职能处室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负责校(院)委会成员基层党校(行政学院)联系点沟通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党校教师来校跟班学习锻炼和送教下基层工作。